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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起,桐城市将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信息发布者:wyd17492
    2017-05-11 14:33:55   转载

    为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和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的文件要求,我市在今年将按国家标准适时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


    我市污水处理费是2015年6月1日经市政府同意开征。征收的标准是:居民生活用水0.4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0.6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0.70元/立方米。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在今年年底前一定要调整落实到位”的约束性指标任务和专项督查任务,市物价局已提请市政府同意将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调整后的桐城市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原来每立方米0.40元提高到0.95元;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原来每立方米0.60元提高到1.40元;特种行业用水污水为每立方米1.60元。


    污水处理费调整后仍随水费一并收取,为不增加低收入群体的经济负担,对经市民政局确认的低保户、社会福利机构实行优惠政策。新的污水处理费标准拟从2017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来源: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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